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应注重查找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从查改的问题中发现制度漏洞、短板、弱项,据此完善制度、立好规矩,把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应当怎样干规定得清清楚楚。
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善为政者,弊则补之,决则塞之。”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常态化长效化,需要用好建章立制这一重要经验,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入有效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上,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有利于推动正确政绩观在党员干部思想上牢固树立、在实践中落地生根,必将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谱写“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习主席强调:“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表现,是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反映。政绩观出现偏差,往往与权力失范、权力滥用等紧密关联,这要求各级必须加强制度治权、依规用权,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应当看到,领导职位越高,政绩观出问题所产生的危害越大。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防止其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考什么”决定着干部“干什么”,“怎么考”引导着干部“怎么干”。各级应树立重显绩又重潜绩导向,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精简优化考核指标,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以正确“指挥棒”引导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正确作为、奋发有为。应锚定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目标任务,把贯彻落实党中央、习主席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坚决纠正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
“善用人者,必使有材者竭其力,有识者竭其谋。”用人导向是最根本的导向。各级应充分发挥制度的引导激励、规范约束作用,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坚决不用那些政绩观不正的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断增强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准确性、公信度,确保人民军队始终人才辈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