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绝非简单的行政技术或事务性指标,而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是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在公共治理实践中的集中体现与外化形态。政绩观深刻反映了党员干部的政治信仰、价值追求与道德操守,其正确与否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具备合格政治品格的首要标尺。深刻认识政绩观的根本性地位,从理论源头厘清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逻辑理路,以思想的正本清源引领行动的务实笃行,这不仅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极端重要、现实紧迫且具有长远指导意义的战略性课题。
政党伦理维度:正确政绩观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立场的“试金石”
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重要论述,不仅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更是对新时代治国理政规律的精准把握;深刻阐明政绩观问题不是一般性、事务性、局部性的工作方法问题,而是关乎政治立场是否坚定、发展方向是否正确、党长期执政的根基是否稳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态度是否端正的重大原则问题。政绩观问题之所以被提升至“根本性问题”的战略高度,是由其处于思想和行动源头的本体论地位决定的。它具有定向、领航、固本的关键作用,贯穿于公共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从政治伦理学的角度分析,政绩观本质上是政治观的具体化,是党性修养和政治品格的直接体现,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其性质宗旨决定了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我们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就从根本上规定了党员干部的政绩必须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实绩,绝不能掺杂任何私心杂念或小团体利益。正确政绩观要求从根本上坚守党的性质宗旨,实现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在社会主义中国,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密结合起来,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它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首先从政治上看问题,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现象。判断一项工作该不该干、怎么干,首先要看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正确政绩观的灵魂所在。政绩观本质上是公权力行使者在处理公与私、“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等关系时作出的价值抉择。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必然衍生出什么样的施政理念、工作路径和实践成效。如果政绩观这个“总开关”拧不紧、把不准,那么所有的努力都可能南辕北辙,所有的资源投入都可能付诸东流,甚至产生负的外部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一重要论述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警示我们:政绩观一旦出现偏差,干事创业就会偏离正轨,改革发展就会走形变样,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就会遭受难以估量的损失。抓住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就抓住了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枢纽,抓住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变量,抓住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根本命脉。
政绩观出现错位,往往是政治立场动摇的开始,是理想信念“缺钙”的早期症状。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少数干部将政绩异化为个人升迁的“敲门砖”,将岗位视为谋取私利的“自留地”。他们在干工作时,首先算计的是“对自己有没有利”“对仕途有没有用”,而不是考量“对党和人民事业有没有益”“对长远发展有没有害”。有的干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花拳绣腿,甚至为了博取眼球不惜数据造假、注水掺假。这种行为的本质是党性不纯、初心不牢、立场不坚,是将个人荣辱凌驾于组织利益之上的极端个人主义。更有甚者,个别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含糊其词,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时搞变通、打折扣,看似在抓经济、促发展,实则是在政治上投机取巧,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实践反复证明,政绩观出了问题,根子都是政治上出了问题,而政治上的模糊必然导致行动上的偏差。只有坚守正确政绩观,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保持政治清醒,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自觉抵制各种错误导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为民尽责。我们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在复杂的斗争实践中磨砺意志,确保在任何风浪考验面前都能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使正确政绩观成为党员干部不可动摇的政治信仰。
发展哲学维度:正确政绩观是引领发展方向的“导航仪”
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共享,是发展观的核心问题,也是政绩观在发展领域的集中反映。当前,我国已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不仅是经济层面的转型,而且更是发展哲学的深刻变革。我国在发展问题上不再是简单追求速度和规模的粗放式增长,而是追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涵式发展。这一历史性转变,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彻底摒弃“唯GDP论英雄”的旧思维,树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正确政绩观。
正确政绩观要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正确政绩观要求既立足当前解决突出矛盾,又着眼长远夯实发展根基;既追求合理的发展速度,又注重发展的质量效益;既抓好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又统筹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协同发展。其要求我们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让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越走越宽广。我们要学会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被一时的指标波动所困扰,不因短期的利益诱惑而迷失,真正走出一条符合新发展理念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错误政绩观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寅吃卯粮,其危害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和破坏性。有的干部为短期数据好看,不顾资源禀赋承载力和生态环境红线盲目上项目、铺摊子,导致产能过剩、债务高企,给后人留下沉重的包袱;有的上任后“新官不理旧账”,政策朝令夕改、资源严重浪费,让企业无所适从,让投资者失去信心,造成营商环境恶化;有的重“显绩”轻“潜绩”,忽视民生短板和历史遗留问题,只愿做表面光鲜的“面子工程”,而不愿做雪中送炭的“里子工程”。这些行为看似“有作为”“快节奏”,实则透支发展潜力、留下长远隐患,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或生态危机。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高质量发展进程,侵蚀了党的肌体健康。如果依然沿用过去的老路子、旧办法,不仅无法解决新问题,反而会积累新矛盾,陷入“中等收入陷阱”,阻碍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不仅是工作要求,更是发展的伦理底线。
人心向背维度:正确政绩观是折射党群干群关系的“晴雨表”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从政治认同的角度看,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党员干部的政绩,最终要由群众来评判、由实践来检验。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褒奖。政绩观正不正,群众看得最清楚,感受最真切,它是折射党群干群关系的“晴雨表”,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和执政根基是否稳固。
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会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践行这种“身入”且“心至”的工作作风,能够用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形成良性的党群互动循环。这样的干部,走到哪里都能听到真话、看到实情、得到支持,其决策和执行也能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反之,如果党员干部政绩观扭曲,就会脱离群众、漠视群众,甚至劳民伤财,搞一些华而不实的“盆景”,建一些无人问津的“地标”。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更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疏远,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当干部忙着“造势”而忽视“做事”,忙着“对上负责”而忽视“对下负责”时,群众的心就会变凉,党的威信就会下降,社会凝聚力就会削弱。
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政绩观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苏共垮台的教训之一就是脱离了群众,失去了民心,其根源在于特权阶层追求虚假政绩,忽视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始终端正政绩观,把为民造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凝聚起万众一心的磅礴力量,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让党的事业始终保持兴旺发达。我们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让群众成为政绩考评的“主考官”。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民意调查、设立监督热线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在为民服务上,把精力花在为民办事上,使政绩观的校正过程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成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过程。
干事创业态度维度:正确政绩观是决定党员干部工作取得实效的“定盘星”
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直接关系个人的成长进步与履职成效,更深层地影响着一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一域事业的整体布局以及一方百姓的切身福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必修课、终身课,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脚踏实地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这不仅是方法论,更是动员令。我们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实干导向,优化考核指标,增加民生改善、生态效益、社会和谐等考核指标权重,减少不必要的考核指标。同时,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撑腰鼓劲,消除干部的后顾之忧。
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拧紧思想“总开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思想政治上坚定清醒的前提。只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能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仅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更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思考,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正确的价值追求和科学的工作方法,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思路、找答案。要定期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心得体会,查摆自身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及时校准思想偏差。错误政绩观的根源在于思想政治上的不坚定、不清醒。要选取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错误政绩观带来的严重危害,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特别是要剖析那些因政绩观扭曲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巨大损失的案例,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校正政绩坐标、摆正政绩心态,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重大问题,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让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和行动习惯。
站稳人民立场,把为民造福落到实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根本的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始终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把是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建立完善的民意表达和回应机制,确保群众呼声有人听、有人管、有回音。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常态化调查研究,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听真话、察实情、解民忧。要让决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更有温度,避免“拍脑袋”决策、“闭门造车”规划。要建立民情直通车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手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民生实事。要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相反,领导干部政绩观一旦出现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就会出现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的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从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实干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创实绩。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正确政绩观,最终要靠实干来体现、靠担当来检验。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新征程是实干家的舞台,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能力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在“干成事”上。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敢于破解历史遗留的顽瘴痼疾,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攻难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自立自强等重点任务中,党员干部要主动请缨、勇挑重担,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以实际成效诠释忠诚与担当。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注重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督查督办,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相反,如果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必然出现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直接导致政策执行受阻、发展机遇贻误和群众利益受损。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方向、关乎根本、关乎长远、关乎人心。它不仅是一个理论命题,更是一个实践课题;不仅关乎个体的成长,更关乎国家的命运。党员干部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才能不负时代重托,不负人民期待,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丁茂战,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报刊社原总编辑)
(文章来源:《前线》杂志2026年第4期)





